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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位點

加速器說明

加速器目的


為發掘及培育臺灣女性創業家的潛能和能力,辦理專屬女性的創業加速器培訓機制,期能透過4-6個月深度輔導,協助企業達成資金獲取及市場拓展的目標,連結產業人脈資源,並運用數位科技對接市場,同時,指導籌資技巧與了解多元籌資管道,強化企業與投資界之間交流,期充分展現加速後的具體成效,
彰顯臺灣女性創業家在創新研發、經濟成長的貢獻與力量。

輔導機制


徵選資格

  1. 徵選企業為依公司法設立的本國公司,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。
  2. 徵選企業代表需為女性負責人、女性(共同)創辦人、或商業司登記(商工登記公示資料)的女董事。若非以上職稱者,但具實質決策權者,需檢附聲明書。
  3. 徵選企業為成立8年內之新創公司,成立時間為103年3月31日(含)後設立。
  4. 徵選企業需具備新商業模式或創新性技術、服務或產品,並已有營運實績。
  5. 曾經獲選女性創業加速器輔導者,不得申請。

申請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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